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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
发布者:qzhaisi 发布时间:2015-10-28 13:00:50

一、意义和作用:

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"推优"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,是新团章规定的共青团现阶段基本任务之一。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,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共青团组织更好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在大学生、青年教工中发展党员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、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需要,是推动团组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有力措施;也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。

二、"推优"的标准和条件:

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,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;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。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  入党的条件是:

1.推荐发展对象要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,已递交入党申请书;

2.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自觉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
3.在关键时刻,当个人利益与党的、国家的、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,具有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;

4.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,钻研业务,刻苦学习,成绩优良;

5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、公益劳动、献血等活动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遵守校规校纪,起先锋模范作用。

三、具体步骤

(一)推荐的一般程序

1.召开团员大会,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,团员进行民主评议,提出推荐对象;

2.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,讨论确定推荐名单,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,报街道团工委审定;

3.街道团工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,签署意见向同级党组织推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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