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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权利
发布者:qzhaisi 发布时间:2015-10-28 12:58:03

团章规定,团员应该享有下列权利:
  (一)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,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。
  (二)在团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  (三)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,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,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,监督、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。
  (四)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。
  (五)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,并且可以申辩,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。
  (六)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。
  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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